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大纪元: 夏俊峰之死头七适逢十一 中共为自己树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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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之死头七适逢十一 中共为自己树敌
Sep 27th 2013, 21:01

【大纪元2013年09月27日讯】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因杀死2名城管被判刑,并且在9月25日执行死刑事,消息震怒社会各界,声讨与呐喊连日来在大陆网络上此起彼伏,民众纷纷谴责中共城管制度的诟病。而巧合的是夏俊峰的头七正适逢"十一",民间或有纪念活动,中共的暴政无疑又在为自己树敌。

9月25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在行刑前,他的家人6人与其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面。据悉,他要求与家人合影留念被当局拒绝,他的妻子张晶在接受陆媒记者采访时透露,当时夏俊峰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他嘱咐妻子:"家里哪怕就剩下一个人,也要继续上诉。""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他的这句"我也不服"成为网络绝句,民众为其之死怒火冲天,谴责当局的声音一片,"我们也不服"。

夏俊峰死期的头七正逢中共的"国殇日"——10月1日。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海外团体公民力量,呼吁10月1日上午10点01分全国民众同步开始敲击可以发声的物体,形成全国共鸣,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好,用此方式悼念夏俊峰。公民力量负责人杨建利告诉该台记者:这个行动通过思考,可以参加行动的风险分为几个等级,如果我们在自己家中敲打发声的物体,我们可以听到声音,但警察很难抓捕。也有人提议说点蜡烛,但是,不是在街头点燃就没有抗议的效果,所以发声音这个可以不需要到街上去。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安全的考量选择是不是聚在一起,是不是要到街上。

事件回放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沉河分局的城管人员与之发生冲突。在冲突中,2名城管队员死亡,1人重伤。

同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今年9月25日,夏俊峰被二审判处死刑并执行。

9月25日6点10分,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接到法院的通知,要求她去见夏俊峰最后一面,会见只有半个小时,张晶回来后在自己的微博上这样写道:"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25日下午,家属接到当局通知,26日上午9时去领夏俊峰的骨灰。

(责任编辑: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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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9/27/n3974026.htm夏俊峰之死头七适逢十一-中共为自己树敌.html  美东时间: 2013-09-27 08:01:26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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