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大纪元: 夏俊峰被处死激怒中国人 民众:我们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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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被处死激怒中国人 民众:我们也不服!
Sep 27th 2013, 16:48

【大纪元2013年09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综合报导)9月25日成为大陆民众极为愤怒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辽宁沈阳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最终被执行死刑,民众震惊呐喊。夏俊峰最后对妻子张晶说的一句话,"就是死了,我也不服"成为绝句,大陆媒体评论的一句话或许正是大陆民众此时心情的写照:"当呼唤、控诉都无法留住这位小贩的生命,我们惟有呐喊:我们不服!"

夏俊峰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就是死了我也不服"

9月25日,因自卫刺死2名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刺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最后还是认定他是故意杀人,消息震惊各界,他的妻子张晶在其行刑前获准与丈夫会面半个小时。

据《财新网》报导,张晶描述了当时的会面情况,她称夏俊峰当时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告诉她:"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夏俊峰还告诉张晶,他没有在死刑覆核书上签字。

夏俊峰还披露,一审时法庭出示的他的询问笔录,其中有一份是预审员强迫他签的字,不签就打他。

夏俊峰让妻子一定要为他上诉,"家里哪怕就剩下一个人,也要继续上诉。"

夏俊峰在临死前将"我也不服"留给了世人,这句话正在大陆民众中发酵,为其声讨、哀叹、呐喊之声不断,这句话会成为更多人的呐喊:"我们也不服!"

《南方都市报》评论官方微博对此事发出了6条《南都快评》,怒诉当局对此事件审判曝露出的不公。评论称,死刑覆核历数年而现终局,司法对人命的罔断令人错愕。本案侦控审过程倾向性明显,辩方证人主动出庭却被拒绝,一系列程序违法众目睽睽,司法竟熟视无睹,悲夫!城管与小贩的战争,不可能也不应该以杀伐求解答,"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呜呼哀哉,伏帷尚飨!

其中第五条评论更是发出呐喊, "我不服!这是夏俊峰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控诉,更像是一个公民面对着冷酷权力时无助的哀号!当司法无法守住底线时,它在进一步撕裂着这个社会。当呼唤、控诉都无法留住这位小贩的生命,我们惟有呐喊:我们不服!"

还有民众高呼,"我们不服! 夏俊峰,安息!"

福州悦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奇闻"在其新浪微博中将近期的雷政富、薄熙来、刘志军、聂树斌等等被判的刑罚做了对比,最后总结出一句话"公平何其难!?",他在帖子中惊叹,当巨贪恶吏鲜有死刑,则其几乎沦为平民专利!他表示,当有人被供上高高神坛,脱离公平审判,则"我不服"将成为更多人的呐喊!


——贪官你可以不严惩,平民百姓一定要得到公正的处理。不要草菅人命啊!

——当法律不能给任何人公正的时候,当法律让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法律也只能沦为一张废纸;当法律给不了受到不公遭遇的人以希望,当法律成为某些人渔利的幌子,暴力可能就成了最后的无奈之举。

夏俊峰案疑点重重 当局未采纳6证人证言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其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沉河分局的城管人员与之发生冲突。在冲突中,2名城管队员死亡,1人重伤。

同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在这4年当中,对该案件的质疑声没有间断过,大陆法律界就夏俊峰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城管议论多时,因为有6名证人证实夏俊峰在物品被扣押时被打,但他们未被获准出庭作证。

另外,辩护律师指几名城管口供作假、而只有1.65米高的夏是如何在几分钟内杀掉两名高过1.8米城管的前因后果,至今一直没有查清。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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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9/27/n3973822.htm夏俊峰被处死激怒中国人-民众-我们也不服!.html  美东时间: 2013-09-27 03:48:53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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