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薛飞综合报导)继中共警方近来密集抓人打击"网络传谣"等所谓"犯罪"之后,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简称:两高)9月9日又发布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一些敢言媒体也发评论质疑。
中国网民纷纷表示,作为中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居然推出这种无视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则的司法解释,等于是敲响了中国法治的丧钟,使中国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机关随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时代。
《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叫板"两高"
北京《新京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 :#快评#【按点击定罪 技术上安全吗】两高司法解释称,诽谤信息经点击5000次或转发500次可构成诽谤罪。熟知互联网的人知道,所谓"点击""转发"是可操纵可注水的。按此标准,水军乃至普通网民都有能力轻易陷人于罪。犯罪认定不可儿戏,公众有理由忧虑。
9月7日,《新京报》还以刘铁男被实名举报能源局曾一度称污蔑为例,发文称,官方发言人发布不实信息鲜有人被问责。
《南方都市报》也在微博发表不同看法:一个国家如何对待言论,尤其是不那么正确的言论,是为国家宪政法治成色的风向标。"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应成为迫不得已的法律干预言论的底线,"两高"司法解释效用如何或有待后续观察,然不能因此而堵塞言路却是必须。子产不毁乡校,包括转发量超500的乡校。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也被《青年时报》等媒体转发。
财新新世纪周刊:【 微博认证用户热议"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消息一经传出,舆论一片哗然。
为别人行为负责 名人炮轰两高规定
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将是否犯有诽谤罪的取决于他人的行为,引起众多网民的不满。
微博用户墨钜 :先别管我说了什么。如果有499人转发,我就没事。如果再多一个人转发,我就要坐牢了。犯法不犯法,并非取决于我的行为,而是取决于别人的转发。这是算是什么狗屁法律?
春夏之交 @cxzj 4时发表评论称,用被转发次数来作为是否追究刑责的标准之一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人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而不能为别人的行为负责。假设两个人各自在新注册的微博发了同样一条诽谤谣言,一个被某V无意搜到转发500次,一个没被人看到没人转发。前者入罪后者无事,这不荒唐吗? 多少人转发是传播范围,不是传播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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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9/10/n3960514.htm南都新京报叫板中共-"两高"-499成热词.html 美东时间: 2013-09-09 16:20: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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