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中共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近日在一次经济论坛上为当局处罚空房献策称,"德国房屋闲置七年的则由地方政府收回",中国也可以适用。该专家的上述言论很快受到公众质疑。一位德国青年指证该专家言论系谣言,"我都没听说过"。还有评论认为,这是一出典型的造谣事件,因此理应刑拘蓄意制造谣言的专家。
国务院参事:百姓七年不住的房子可收归政府
官方《新华网》24日援引报导称,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中共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
陈全生解释说,处罚空房是指,比如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样的方式中国也可以适用。
对于他的观点,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也认为要对长期不住的房子的房主进行惩罚。
德国人指称谣言 专家无语
不久,官方专家的上述言论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并遭到公众质疑:在尊重私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德国,真会这么做吗?
24日,一位能够说得一口流利汉语的德国青年、新浪微博用户"@雷克小流氓"发微博说,这个德国政策"我老德听都没听说过"。他说,"你觉得德国人会支持自己的房子自动变成政府的吗?我们政府每四年都要换一个新的,凭什么把房子送给他们?"此微博内容在网络被迅速转发逾8000次,评论逾4000次。
雷克今年32岁,慕尼黑大学汉语专业研究生,2005年,曾作为交换生在北京电影学院学习。2007年,他从北京徒步走到新疆,并写下了《徒步中国》。
雷克在微博上说,"指出关于'德国空房政策'的误会之后,只见一波一波网友发表看法,专家们几乎不说话了"。他说,"再告诉你们在德国当你有Leerstand(空房)并能证明自己在找租户的话,你就可以要税务局弥补需要交纳的税款。也就是说,国家不仅不要你把房子送给她,反而还会资助你一段时间。"
德国人:没这回事
《南都网》23日报导,德国律师KatrinHelling-Plahr22日晚告诉南都记者,《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4条规定,"只有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时,方可准许征收财产",并且"对财产的征收只能通过和根据有关财产补偿形式和程度的法律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政府才会没收公民房产,即使没收也会给予合理补偿。一位政府管理专业的德国学生也称,在德国,政府不得收走公民房产,一旦认为宪法赋予的权利被侵害,公民可诉诸法院。
一位德国地产商则告诉记者,德国法律没有关于闲置房可由地方政府收回的规定,但是德国有些地方曾有关于德国空置房屋如何处理的讨论,即空置房能否给无家可归者或国外难民用。
专家制造谣言理应刑拘
对于中共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的上述说法,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周蓬安在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认为,这是一出典型的造谣事件,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不可小觑。他说,这一虚假信息带给社会的负面效应是,部份民众包括"多房户"会怀疑政策多变,怀疑政府想耍赖。另外,谣言被戳穿后,又让"无房户"对政府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产生不满,无疑是煽动了民众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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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10/25/n3994649.htm中共参事称"德国房子闲置7年充公"-德国人辟谣.html 美东时间: 2013-10-24 21:4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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