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0月03日讯】(新纪元周刊345期,记者齐先予报导)在中共因薄熙来翻供而倍感尴尬的8月23日,警察抓捕了网路名人薛蛮子,有效转移关注。大V的粉丝数高达数千万,微博力量远胜于喉舌。
面对中共以"净网行动"罗织罪名,异议人士说:"我就是要依法律办事,你可以违法把我抓起来。"
微博是网路上允许用户及时更新发布简短文本的微型博客,一般少于140字。尽管中共封锁了国外的Twitter、Facebook和Plurk,2009年7月关闭了饭否等民间微博、而在2009年8月开通了具有半官方性质的新浪、网易、腾讯等微博网站,并采取了实名制,但中共宣传部越来越觉得无力控制微博言论以掩盖官方谎言,而不得不撕下伪善面具,公开暴力抓捕网路民众。
目前中国大陆有八亿网民,截至2012年12月,光在新浪微博上注册的用户就超过五亿,每日活跃用户数近5000万,用户每日发博量超过一亿条。在新浪微博开通初期,新浪网邀请明星和名人开设微博,实名认证后,在其用户名后加上橙色字母"V",以示与普通用户、微博达人的区别,同时也可避免冒充名人微博的行为,但微博功能和普通用户相同,这样的名人被称为"大V"。由于所发内容吸引人,很多大V的粉丝高达数千万,影响力极大。
比如薛蛮子被抓前的8月20日,其粉丝数为1214万7086人,也就是说,只要薛蛮子在其微博上发表一个帖子,这1200多万人马上就能看到他发布的消息,这比中共官方的《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的影响力大多了,无论中宣部如何强行让人订阅,《人民日报》的读者群也最多300万,只是薛蛮子粉丝的四分之一。这就是中共之所以要搞所谓"净网行动"、抓捕威慑大V的根本原因。
两高的荒唐事:转500次成罪
据大陆媒体报导,为了打击中共不想要人民知道的所谓"谣言",各地公安抓捕了500多网民。为了给他们定罪,9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匆忙公布"关于办理利用资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诽谤资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转发达500次就算构成诽谤罪。
中共两高的解释引起网民和司法界专业人士的强烈反击。很多律师认为,"网路寻衅滋事罪",是将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条款中的"公共场合"扩大到虚拟的网路空间,实际上是颁布新的法律,应该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批通过之后才能立法,否则越权立法,说轻是篡权,说重是造反。
很多民众评论说,"先别管我说了什么。如果有499人转发,我就没事。如果再多一个人转发,我就要坐牢了。犯法不犯法,并非取决于我的行为,而是取决于别人的转发。这是算是什么狗屁法律?""假设两个人在微博发了同样一条诽谤谣言,一个被转发500次,一个没被人转发。前者入罪后者无事,这不荒唐吗?""本人刚注册了500个小号,谁要惹我,我就给他转发500次,往死里转!"
专家评论说,这种无视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则的司法解释,等于是敲响了中国法治的丧钟,使中国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机关随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时代。
转移视线 薛蛮子因嫖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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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10/3/n3977832.htm薛蛮子嫖娼与大V-500次"传谣".html 美东时间: 2013-10-02 12:3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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