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大纪元: 【独家】薄熙来圈内知情者曝其贪腐清单及中共隐瞒反人类罪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大纪元, 全球中文综合网站 - 新闻, 媒体, 中国, 大陆, 台湾, 香港, 澳门, 北美, 国际, 评论, 体育, 娱乐, 财经, 科技, 生活, 健康, 美食, 文化, 文摘, 图片, 等等。 
Want free Kindle ebooks?

Sign up to receive the best freebie Kindle ebook deals in your email every day.
From our sponsors
【独家】薄熙来圈内知情者曝其贪腐清单及中共隐瞒反人类罪
Sep 22nd 2013, 03:47

【大纪元2013年09月22日讯】编者按:本文作者是曾在中共内从事敏感职业并曾是大连薄熙来圈内的知情者,该知情者表示:"我从1985年党校毕业被分配到一个极特殊的单位(中国老百姓认为很神秘的部门)工作,到我2010年全家离开中国,大连市商界的许多老板都成为我的朋友,各级政府中许多官员也是我的朋友,2000年底以前,因为我工作的特殊性,我也有多次机会向薄熙来当面汇报一些事情。特殊的工作让我和我太太知道有关薄熙来的事情确实很多。"

知情者称,2010年我们全家成功移居民主国家。来到自由世界后,使我有充分的机会了解中共的历史,知道更多的真相。我按照正确指引实施了三退,但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也没有泄露曾经掌握的机密。我虽然笃信上帝,却没有参加教会。现在多数时间与身在国外的大学时期的老同学、老朋友喝酒、饮茶、聊天、旅游,几乎断绝了一切与国内政、商两界的联系。如果不是这次用心关注对薄熙来的所谓公审,看着他们演绎的弥天大谎,也引发不出我的感慨,觉得该写点什么,以正视听。这也算对中国同胞和人类社会的一点贡献,也算是我的另一种忏悔方式。

他说:"以我掌握的薄熙来的最大罪状应该是反人类罪。至于中共当局认为其性质严重的受贿、滥用职权、阴谋政变、结党营私、贪污和玩弄女性等,我认为这些与反人类罪相比,不值一提。中共当局用掩人耳目的三宗轻罪欲掩盖薄熙来犯下的滔天大罪,势必是要为薄熙来之流的罪恶背历史的黑锅承担历史的罪恶。"

知情者透露,中共纪委、检察院掌握的向薄熙来夫妇行贿的人不下几百人,行贿金额在100万以上的也有200多人,已经查证的薄熙来受贿金额不少于11个亿,这还不包括其妻子谷开来借用薄熙来的权力巧取豪夺的更多不义之财。

他说:"当年,我与薄熙来和中共的'决裂'也是缘于薄熙来的反人类罪。即便是按照起诉书列举的三宗罪,中共当局刻意隐瞒的事实昭然若揭。"

30多年前审判"四人帮"时都作了电视直播,在电视和互联网更普及的今天,中共公审薄熙来为什么不选用电视或互联网直播,而是采用滞后的微博"直播"?这是源于中共对薄熙来这个演员的不完全信任,害怕薄熙来的嘴万一把握不住,卖力表演过了头,把不该泄露的内容公诸于众,使中共导演的公审不仅无法收场反而弄巧成拙,甚至危及中共政权。

知情者认为,济南中院发布后即被删除的"六条指示",这诡异几分钟释超大信息量及庭审真正要披露的重要信息,薄熙来的上级只能是由9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其中的常委(现在媒体纷纷报导是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他说:"受薄熙来启发,我也随便拿几个有关涉及薄熙来的不大不小的单公布,以示诚意。"

以下是这位知情者公布事实真相的全文:

===
对薄熙来的审判充满八卦意味,让全世界都感到稀奇。其实,以我对薄熙来的了解,薄熙来是一个典型的机会主义者,他完全是在按照最高当局事前编好的剧本演戏,只是法官、公诉人、旁听者和公众被蒙在鼓里,并配合薄熙来演完了这场跌宕起伏的大戏。

薄熙来其实是一位思维缜密,记忆力超人,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发挥能力或蛊惑能力超强的人才。但薄熙来同时又是一个心胸狭窄、小肚鸡肠、阳奉阴违、见风使舵、心狠手黑但又胆小怕死的机会主义者。

1   2   3   4   5   6   下一页 看全部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9/22/n3969557.htm【独家】薄熙来圈内知情者曝其贪腐清单及中共隐瞒反人类罪--.html  美东时间: 2013-09-21 14:47:56 PM 【万年历】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