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备受关注的广东"房叔"蔡彬涉嫌受贿案,9月12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蔡彬涉嫌受贿275万元获刑11年半。被告暂未决定上诉。"房叔"被网络曝光有20多套房产,但在庭审中只提到2套,引发民众质疑。
"房叔"被判11年半
原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去年10月8日被爆出其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随后,这一消息得到了番禺区有关部门的证实,蔡彬被网络称为"房叔"。蔡彬被停职"双规",后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今年7月该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他涉嫌受贿275万元。
9月12日上午9时30分,蔡彬涉嫌受贿一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房叔"因受贿275万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今年7月的庭审中,检方指控蔡彬从1998年开始,在历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政委期间,或以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或以低投资入股获取明显高出回报率的高比例分红方式获利,共涉5宗犯罪事实,指控受贿总额为275万元。
蔡彬在庭审中曾一度认罪,并以全额退赃,称有自首情节等为由请求轻判。检方当时对其量刑建议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间。而蔡彬的律师则认为判10至11年为宜。
受贿项目涉及广 或改弦更张或继续经营
官媒列举蔡彬具体受贿情况:
一、1998年至2002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的职务便利,将该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交由陈俊杰、刘展文承包经营,并提供相关帮助,为上述二人谋取利益。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蔡彬分九次非法收受上述二人给予人民币共计20万元。
二、2000年,蔡彬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后蔡彬将其部份出资60万元抽走。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该厂的经营提供相关帮助,为上述二人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5年间,蔡彬非法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财产性利益共计人民币126万元。
三、2003年至2010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将该局管理的停车场交由陈展杰、刘展文承包经营,并提供相关帮助,为上述二人谋取利益。在此过程中,蔡彬分七次非法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9万元。
四、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及曾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谋取不法利益的事实,分多次非法收受在本市番禺区沙头街经营停车场生意的蔡杰良给予人民币共计8万元。
五、2001年,蔡彬与蔡杰良等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蔡彬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该食庄的经营提供帮助,为蔡杰良等谋取不法利益。2003年至2012年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人民币92万元。
《南都》报导,该报记者在一审开庭阶段,曾遍访蔡彬案涉及的停车场、汽修厂、违建食庄等物业,获悉这些蔡彬曾投资入股的项目,或已改弦更张,或仍在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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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9/12/n3962718.htm广州"房叔"案宣判-庭审只涉两套房.html 美东时间: 2013-09-12 10:37: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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